近日,中基協發布公告,修訂《基金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訂后的《廉潔從業實施細則》共5章28條,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完善廉潔從業監督機制
一是充分發揮黨建工作對廉潔從業管理的引領作用。在機構職責層面,完善廉潔從業管理領導機制,建立健全黨內監督與廉潔從業管理雙向互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黨建工作對廉潔從業管理的引領作用。二是完善廉潔從業管理的監督機制。結合《公司法》修訂情況完善審計委員會相關內容,要求基金經營機構為監事會履行監督職責提供保障,完善合伙企業廉潔從業管理職責要求。三是建立健全廉潔從業風險和違規事項內部報告機制。明確基金經營機構全體工作人員相關報告義務,要求基金經營機構通過暢通的內部溝通機制,識別風險、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落實責任追究,強調嚴格保護內部報告人合法權益。
(二)加強內控管理
一是明確人員管理方面的廉潔從業管理責任。在考察評估中對重大廉潔從業問題實施一票否決,加強正向引導激勵和反向懲戒約束作用。強化對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投資入股、聘任和廉潔從業管理。二是杜絕行賄行為和不規范財務行為。增加虛報費用支出、變相支付費用等典型不規范財務行為,堅決要求在營銷活動中杜絕行賄行為。明確基金經營機構在法律法規調整、市場環境或者業務發生重大變化時,應當及時評估調整營銷制度和標準的具體要求。三是積極踐行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在機構廉潔文化建設中增加對工作人員全周期管理和規范行為操守的具體要求。四是新增加強內部信息保密要求。要求基金經營機構采取保密措施,防范工作人員利用內幕信息、未公開信息、商業秘密和客戶信息等信息輸送或者謀取不正當利益。
(三)細化主要業務環節廉潔從業要求
一是將基金投顧業務整體納入廉潔從業管理。隨著基金投資顧問試點以來發展迅速,服務人群、服務資產規模日益增大,有必要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整體納入廉潔從業管理,強化公平競爭意識。二是強化投資研究交易環節的廉潔從業管理要求。增加禁止以各類信息泄露、讓渡股票池維護管理權限以及配合或者接受他人指令從事交易活動等方式輸送或者謀取不正當利益等要求。三是在運營環節將基金清算納入廉潔從業管理。以應對實踐中基金退出和產品清算環節存在的廉潔從業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四是在業務相關活動中將績效考核、風險管理等納入廉潔從業管理。為基金經營機構進一步明確工作人員廉潔從業具體要求提供依據。
(四)加強自律管理
一是從嚴從重懲治行賄行為。堅決懲治在開展基金業務或者業務相關活動過程中存在行賄行為或者以賄賂手段干擾基金相關工作的基金經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二是規范自律管理和紀律處分措施。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自律管理和紀律處分措施實施辦法》對本細則中涉及的自律管理措施和紀律處分措施進行相應更新。三是完善違紀人員移送安排。協會發現基金經營機構工作人員涉嫌違反黨紀、政紀的,將有關情況移交所在機構、黨組織。